根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 )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A、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B、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C、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D、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