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卫计委《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6号,药学服务的模式转变为
A、以药品为中心
B、以病人为中心
C、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
D、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
E、以合理用药为核心
发布时间:2023-07-26 10:24:32
A、以药品为中心
B、以病人为中心
C、以保障药品供应为中心
D、在保障药品供应的基础上,以重点加强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参与临床用药为中心
E、以合理用药为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