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规定,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
A、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B、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数据和其他资料
C、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D、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发布时间:2024-12-02 16:06:04
A、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B、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数据和其他资料
C、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D、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