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所得( )以下罚款。 A、五倍B、十倍C、三倍D、二倍 贵州省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教育行业卷 发布时间:2024-12-01 10: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