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 )应当设立犬只收容场所,接收、检验、处理流浪犬和没收的犬只,设置无害化处理场所。 A、农业农村部门B、市、县(区)公安机关C、城市管理执法部门D、市、县(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26 12: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