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A、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因办税人员疏忽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D、增值税大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经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发布时间:2024-06-26 16: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