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范围。
A、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C、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 “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D、走逃(失联)的商业企业存续经营期间,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
E、申报抵扣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10万元,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2023-07-26 00: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