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处理: A、无具体内容的B、同一事由已经予以适当处理并明确答复,再次提出的C、内容与受理机关无关的D、其他不予处理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7-26 14: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