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规定,国家信访局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分级转送、交办时限一般为:国家信访局()日、省级信访工作机构()日、市(地)级信访工作机构()日、县级信访工作机构()日。 A、5、3、3、4B、2、2、2、1C、5、5、5、3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50